执法人员现场对马某某进行警示教育,奉告其在分散楼梯间等楼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瓶车的严峻危害性,责令其当即整改,并帮忙马某某将车辆移至室外会集停放区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阻塞、关闭分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则,消防执法人员依法对车主马某某处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2日19时2分,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西庄小区停放在居民楼门厅的电瓶车起火产生火灾,形成3人逝世。经查询,火灾原由于蓄电池毛病(热失控),电瓶车起火瞬间产生了很多高温有毒浓烟,其他业主挑选紧锁房门等候救援,顶层一户3人冒着浓烟盲目下楼,吸入很多有毒烟气窒息身亡。

  2024年4月27日7时15分,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景城名郡23栋2单元1楼大厅电瓶车起火产生火灾,形成3人逝世、2人受伤。在火灾产生时,共有56人在家,其间45人挑选等候救援并成功获救,而11人挑选逃生,成果导致3人逝世、2人受伤,逝世的3人均为逃生过程中在楼梯台阶上吸入很多有毒烟气并严峻烧伤,导致罹难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