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委员会*文献中也称兵士委员会、革命兵士委员会,简称士委会、兵委会、士委、兵委等。是红军在初创时期,为实行民主,以区别于一切旧军队而创设的一种组织形式,是群众路线月,在重上井冈山时强调:“在井冈山时,我们摸索了一套好制度、好作风,现在比较提倡的是艰苦奋斗,得到重视的是支部建在连上,忽视的是士兵委员会。支部建在连上,随着我们掌握政权,现在全国各行各业都建有党的组织,成为领导机构。党的力量加强了。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政治民主,保证我们党不脱离群众,比井冈山时士兵委员会就要差多了。全国性的政治民主更没形成为一种制度、一种有效的方式,井冈山时期士兵委员会是有非常大作用的”;“我们这支军队为什么能成为新型的军队,就是在改造旧中国的同时,也改造了我们自己”;“要在怎样防止特权阶层方面有一整套好制度,要继承井冈山的好制度、好作风。井冈山精神不单单是艰苦奋斗,士兵委员会和支部建在连上意义一样深远。它们都是井冈山革命精神。”“井冈山革命精神不要丢了”。

  然而,虽然有的高度评价和提醒,但迄今为止,对于红军时期的士兵委员会,并没有给予足够和深入的研究。*关于红军时期的士兵委员会,多见概括性、名词解释性叙述,对于其历史演进、地位作用,特别是取消原因,或言之不详,或叙之不准。近年来虽已引起学界初步重视,但研究仍相对薄弱,相关成果可见于潇:《论红军时期的士兵委员会》,《军事历史研究》2005年第4期;刘晓农:《朱毛红军士兵委员会制度的建立与取消》,《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士兵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如何?为什么能得到如此高度评价,竟然与“支部建在连上”相提并论?而被如此欣赏的制度,却于1932年被彻底取消,个中缘由又是什么?这样一些问题的澄清,对当前我军加强民主制度建设、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军等方面不无裨益。

  士兵委员会最早是在苏俄红军创建时期建立的。十月革命前夕,为了争取旧军队转向革命阵营,布尔什维克党就在波罗的海舰队和西方面军中成立了大量的士兵委员会。1917年3月1日,彼得格勒苏维埃通过并颁布的1号命令规定:各部队选举产生士兵委员会,部队的一切行动只听命于代表苏维埃和本部队的士兵委员会;武器由士兵委员会控制,无论如何不能让军官插手;指挥员实行选举制。3月10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局专门通过决议指出:军队的民主化和连、营、团等各级士兵委员会的选举是逐步发展革命的实际任务之一。9月,在布尔什维克领导的士兵委员会控制了相当数量的军队后,许多部队响应布尔什维克党的号召,走上了选举指挥员的道路。士兵委员会的建立,极大地调动了士兵群众的革命积极性,牢牢地掌握了起义部队的领导权,“起了瓦解沙皇旧军队的作用,来保证了尽快向建立红军的过渡”。然而,苏俄红军的士兵委员会仅仅是布尔什维克党争取群众、掌握军队领导权的一种临时性、过渡性措施,并没有作为一项重要的建军制度得以坚持和延续。随着革命的迅速成功,布尔什维克党取得执政地位,开始强调苏俄红军的正规建设和高度的集中统一,士兵委员会不再被重视。

  大革命时期,国共合作共同创建新制度的革命军队。在中国的帮助下,吸取苏俄红军的建军经验,相继在黄埔军校和国民革命军中实行了特别党部制度、党代表制度和政治部制度。尽管国民革命军是否吸取了苏俄红军建立士兵委员会的经验,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如同苏俄红军创建时一样,国民革命军部分部队中已开始展示出民主精神和民主氛围,“是大体上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的军队”。而且,在大革命后期,士兵委员会已出现于国民革命军的个别部队中,如彭德怀任职的部队。

  1927年1月,在国民革命军第35军第1师第1团第1营任职的彭德怀,认为所部已不是军阀队伍,不能再用闹饷等办法来团结士兵,提议将秘密的救贫会改为公开的士兵委员会,并拟定了士兵委员会章程。章程的主要内容是:“一、穿的衣,吃的饭,都是工友、农友产出的,我们应当为工友、农友谋利益;二、拥护孙中山总理遗嘱,拥护国民革命,打倒帝国主义、军阀、土豪劣绅、贪官污吏,逐步实现耕者有其田;三、禁止军官打骂士兵,废除体罚,反对克扣军饷,实行经济公开;四、连队士兵选举代表组织士兵委员会,连士兵委员会联席会选举营士兵委员会,自觉管理革命风纪,不赌博,不奸污妇女,不扰民,实行士兵自治;五、士兵委员会有权监督、逮捕反革命分子,解送军事法庭审处,并有陪审权。”*王焰主编:《彭德怀年谱》,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页。根据彭德怀的指示,各连还在士兵委员会之下“组织了公开的‘经济清算委员会’,清算全连账目,掌管缺额军饷,并由士兵轮流值厨,担任采买,以军官们贪污和克扣军饷。‘经济清算委员会’积累起来的钱,除改善伙食外,余款集中起来为全营每个士兵作了一顶蚊帐。这些措施都深得士兵的拥护”,“使其他各营士兵都羡慕不已,有些甚至跑到一营来当兵”。

  虽然国民革命军对民主,特别是士兵委员会的实践并不普遍和深入,但这却蕴含着中国革命军队建设的未来发展的新趋势。由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中国红军诞生前的旧军队,包括国民革命军,基本属各派军阀私有,实行的是雇佣兵制度。在雇佣关系的军队中,“军官在军队中是有非常大作用的”,士兵没有一点权利,肉刑制度盛行,官长打骂士兵是家常便饭,官兵关系处于严重的对立状态。靠这种雇佣军队完成革命任务是不可能的,这已为中国历次革命斗争,特别是大革命失败的教训所证明。

  要完成革命任务,首先是要建立一支区别于一切旧军队的新型人民军队。而如何改变旧军队的雇佣性质,消除官兵对立,建立新型的官兵关系,则是建立新型人民军队的关键。旧军队与新型人民军队,在带兵、养兵、练兵、用兵、军事工作、政治工作、后勤工作上,有千差万别,但总而言之,归结于一个根本问题,即民主与不民主的问题。为此,在建军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军事学说,建立了以士兵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民主制度,“保存了并发展了北伐时期黄埔军校和国民革命军的民主传统”,“完全打破了那种认为军队要打仗要服从命令,就不能有民主的陈腐观念,创造了历史上第一支真正讲民主的属于人民自己的军队”。中国红军也正是“由经过民主的政治训练和接受过工农群众影响的国民革命军中分化出来的。那些毫未经过民主的政治训练、毫未接受过工农影响的军队,例如阎锡山、张作霖的军队,此时便决然不能分化出可以造成红军的成分来”。

  南昌起义后,转入独立创建人民军队的时期,这就为军队普遍实行民主制度提供了实践舞台。起义后,中央在给各地的指示中强调要把在国民革命军中建立士兵委员会作为发动士兵群众,以监督其官长,组织兵变的重要形式之一,并预见性地指出,“这种革命兵士的组织可以做改编新革命军的成份”。可见,中央已有了把士兵委员会引入人民军队建设的初步设想。1927年9月15日,共产国际在华工作人员沃林在给共产国际的书面报告中认为,南昌起义军“可以建立士兵委员会制度”。

  然而,共产国际内部对此问题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10月1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会议讨论中国问题时,瓦西里耶夫认为:南昌起义军提出士兵委员会的口号“是冒险的”,因为起义军“并不完全掌握在我们手里,或者说甚至完全不掌握在我们手里,它是在个人玩弄计谋、倾轧等等过程中归附到革命军队中来的”,由于起义军领导成员是和的亲近者,并“经受了考验”,应该“首先建立党支部,在这些支部和政治委员的基础上组织政治工作”。布哈林则认为:是否建立士兵委员会,“这取决于人拥有的实际权力,也取决于这件事所处的状况”,“如果我们拥有足够的组织力量,能不冒失败的危险来夺取军队,那么我们大家可以不要士兵委员会就采取行动。如果咱们不可以从组织上解决这一个问题,那么设士兵委员会还是合适的”。显然,他们把党的组织与士兵委员会对立起来,认为两者不能同时存在,即使建立士兵委员会也仅是掌握军队的权宜之计,并没有认识到其对于建立一支新型人民军队的深远意义。

  共产国际内部的不同认识,并没有影响的实践。在举行武装起义、创建军队的过程中,在实践上最早并最成功地将这一组织形式引入人民军队建设的是。1927年9月底,率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部队到达江西永新县的三湾后,进行了著名的三湾改编。在改编中,除了缩编部队,实行“支部建在连上”和党代表制度外,他进行的另一项重大改革,就是针对军官生活特殊、打骂士兵现象严重、官兵矛盾加剧的情况,在连以上各级建立由士兵代表组成的士兵委员会,参加部队的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士兵有开会说话的自由,并有监督批评军官之权,实行经济公开,并取消军官的特权,规定官兵在政治上平等,官长不许打骂士兵,废除繁琐礼节。何长工评价道:“军队内实行民主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旧军队那种官兵对立关系,是我们军队无产阶级本质的体现。改编后大家情绪很高。”

  彭德怀部建立的士兵委员会和三湾改编建立的士兵委员会都是与党组织同时存在的,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就在实践上纠正了把党组织与士兵委员会对立的错误认识。然而,两者又具有明显的不同:一是存在的范围和形式不同,前者存在于国民革命军的个别部队,革命形势有利时公开,不利时则须转为秘密,后者适用于独立创建的新型人民军队,公开存在;二是目的和性质不同,前者是影响旧军队士兵、启发其阶级觉悟、是促其革命的临时性举措,其作用和影响受到很大的限制,后者是改造自己,建立新型官兵关系的长期性、根本性的建军制度,制度设计彻底,对于创建一支新型人民军队意义深远。这样,三湾改编建立士兵委员会的实践,又纠正了仅把建立士兵委员会作为掌握军队的权宜之计的认识。

  三湾改编后,率领工农革命军到达井冈山地区,随即展开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在斗争过程中,根据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对士兵委员会进行改进调整,使得这一新制度不断发展。

  初创时期的士兵委员会,其产生过程和设置比较简单。曾回忆说:“基层士兵委员会成立的经过是,首先在党内酝酿(当时党员还是秘密的),然后在全体军人大会上选举产生。营士兵委员会则先由各连产生若干代表,然后再由三个连的代表选举产生。团也产生了士兵委员会。”张令彬也曾回忆说:“士兵委员会是在党委领导之下。当时连队的支部是秘密的,连队的党员也是秘密的,上面的党委是公开的。士兵委员会是经过党委讨论之后才建立起来,一般都是党员担任士兵委员会的主任。士兵委员会下面有伙食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每天连排长点名,说明一天的好坏。士兵委员会负责维持纪律,他们自己以身作则,在政治经济各方面和大家都是平等的,所以,他们在部队里威信很高,很受人尊敬。”

  士兵委员会建立初期,由于经验不足,一度拥有很大的权力,不仅可以处罚包括军官在内的违纪人员,甚至有权讨论决定部队行动等重大问题。缺少必要制约的民主很容易滋生极端民主化的不良倾向。导致“八月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由于红29团士兵委员会纷纷开会,在不通知上级官长及党代表的情况下,违背红4军军委原定的作战计划,私自作出进军湘南的军事决定,终致最后的失败。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红4军规定:军官参加士兵委员会组织,“亦须当选为执委,但规定官长不得过三分之一”;“关于违反纪律者须报告士委会决定,交直接长官去执行”。

  1928年11月14日,红4军第六次代表大会决议案规定:“红军中各级党部,不应公开处置各种事务,竭力恢复秘密状态”,为此,“党的机关可设置在各级士委会内,党的负责同志须兼为士委职员,对外须提高士委权力。成立党团指挥之”,“纠正党部过去直接处理日常事务,和军事机关及士委会为虚设的毛病”。决议案还强调,政治训练中要“健全士委会,使其全能代表士兵利益,参加军队管理,维秩〔持〕军队纪律,厉行士兵政治教育对外作群众运动”,并把“健全士委会”作为大会17种提案之一。

  但是,彻底清除军阀主义残余并非一日之功,1929年1月红4军出击赣南后,由于环境的恶劣,各种错误思想蔓延引发争论。此时,有人认为“不打不骂是带不好军队的”,“城隍庙的鼓三天不打就上灰尘”,“军人以服从为天职”,提出取消士兵委员会。6月22日,红4军第七次代表大会决议案明确指出:“红军成立士委会,使士兵群众参加军队管理,维持红军纪律,施行士兵政治教育,这个制度是绝对正确的。”

  1929年9月1日,陈毅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详细说明了红4军士兵委员会的情况:“在军团营连均设士兵委员会,官长同时为士委会员,全连士兵大会选举五人至七人或九人为连士委执委,推主席一人,以全营人数按每五人举一代表组成全营士兵代表会,推举十一人至十三人组织营士执委,推举一人为主席,按全团人数每十人举代表一人组织全团代表会,推举十七人至十九人组织团士执委,推举一人任主席,全军按每三十人或五十人举一代表组织全军代表会,选举十九人至二十一人或二十三人组织军士执委,选一人为主席,军士执委举五人或七人为常委,团举五人或七人为常委,营举三人或五人为常委,连无常委机关,军团常委均设机关于政治部内日常办公,营常委不设机关”;“在士兵委[员]会内,将士兵编成若干小组,小组会上有各种报告及工作批评”;各级士兵委员会的任务为“一、参加军队管理。二、维持红军纪律。三、监督军队的经济。四、作群众运动。五、作士兵政治教育”。关于监督经济,报告指出:“四军的经济组织,可分为执行,计划,监督三部,计划筹款与全军预算及分配支取问题原则由党的委员会负责,监督经济则由士兵委员会负责,每月由军部军需处公布一月收入支取情形,由士委代表会审查,军需处长出席报告负答复解释之责,如有毛病则处罚负责人。执行部则军部有军需处,团部有辎重队,营连有经委会,因此四军此时的经济脱离军官的影响,做到澈底公开,于经济上最能表现红军的平等精神”;士兵委员会与军政官长的关系是,“士委只能对于某个问题建议或置问,而不能直接去干涉或处理”,“士委开会须由党代表参加,等于一个政治顾问的性质,在非常时期党代表可以解散士委,或不准其开会,另诉诸士委代表会”;“驻军方面,士委有卫生部管理宿营的卫生事宜,饮食清洁,便所扫除,卧处整理等”;“士委内有娱乐科,仅于纪念日,或每月举行工农兵联欢会,或红军纪念会,有演说,有新剧,有京广团,有双簧,有女同志跳舞,有魔术,这些多能引起士兵的快乐”。

  1929年9月,陈毅在上海向中央汇报期间,按照周恩来的多次讲话和中央会议的精神代中央起草了《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并经周恩来审定,史称九月来信。指示信充分肯定在红军内部实行民主制度的必要性,认为红4军关于士兵委员会的规定“虽然较之俄国红军兵委权力扩大得很多,但在目前红军游击时期是可以适用的,不过要注意军队中民主化要有限度,否则于斗争是有害的”。指示信特别强调:“红军不是与工会农会同等的组织,他是经常与敌人在血搏状态中的战斗组织,他的指挥应该集中。固然红军的兵士应该以政治教育发动他们自觉向上,但绝不能动摇指挥集中这个原则。军队中民主化只能在集中指导下存在,并且实行的限度必须依据客观条件来决定伸缩,不应漫无限制,以妨害军纪之巩固”;“对红军的给养费用可由兵委审查,其他特别开支不必要由兵委审查,将来应由群众政权组织决定和审查”。

  1929年10月下旬,陈毅带着九月来信回到红4军。遵照中央指示,12月28日至29日,红4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在福建上杭的古田召开(即古田会议)。会议“接受中央指示,确定士兵会的工作路线和职权、士兵会对政治问题及军队的行政只能有建议之权”。为加强对士兵委员会的指导,会议决议规定:士兵委员会受各级党委(支部)的指导。针对部队中存在的忽视士兵委员会的单纯军事观点,会议决议认为纠正的方法是“编制红军法规”,以明确地规定“士兵会的权能及其和军事政治机关的关系”。同时,针对部队中仍存在的打人现象,坚决进行“废止肉刑”的改革,并“由士兵会召集士兵代表会议,除拥护这个改革以后要自觉地遵守纪律外,并要森严群众的纪律制裁,以达到肉刑废止后的良好的收获”。

  古田会议以后,“士兵会的工作复兴了。士兵会的组织只有支队、大队两级才有,纵队以上就没有了,支队士兵会直属政治部”。其工作逐渐“专注重于娱乐、卫生,以及识字运动、本身教育工作和欢迎新来俘虏,欢送准假的士兵等工作,同时监督本身给养,工作路线比较以前确定了”;“士兵委员会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不论干部、战士,都受到士兵委员会的监督。同时,士兵有什么要求,也能很快反映到支部。这种作法,实际上就是管理教育方面的群众路线”。

  对士兵委员会的成功实践不仅限于他所掌握的部队,同样影响着先后到达井冈山的南昌起义部队和红5军主力。南昌起义部队“在潮汕失败后,回到粤闽赣地区,士兵中存在相当严重的混乱现象,不管怎样严格约束,甚至要枪毙,他们都不在乎。到达井冈山以后,毛党代表提出建军方针,军队内实行民主制度以来,队伍的精神面貌和过去截然不同了”。红5军在上井冈山前,虽然设立了士兵委员会,但“士兵委员会负责的人都要以士兵选任,因此一切工作的进行不免直接与官长发生许多冲突”,而且“不起作用,只是个形式”,“部队里嫖赌的很厉害,军阀主义残余较严重,打骂士兵现象很普遍”。与红4军会师后,红5军除建立和巩固党代表制度外,“还派士兵到红四军访问学习了士兵委员会的工作,从此,红五军的政治工作活跃起来了”;“原来贺国中等人都赌钱,不管是打,还是罚钱都不顶用,止不住。士兵委员会成立以后,经过大家的努力,废除了打骂制度,禁止了嫖赌”。

  此后,随着彭德怀、滕代远将从红4军中学到的士兵委员会的经验应用于全军,红5军的士兵委员会制度逐渐完善和规范。1930年4月27日,滕代远在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报告了红5军士兵委员会的情况:“军士委有常委三人驻军政治部,专负其责,如派人出席下级士委会议,派人参加政府联系〔席〕会议,并由教育委员会派员出席指导工作。在会议[中]除解决下层所讨论或提出的问题作答复,并指定政治理论的问题在每次会议中去讨论,及纠正士兵中一切不正确的观念和倾向。对于卫生方面,清算伙食账及出入等账项,均很切实的执行。军士委会、纵士委会均设有党团干事,书记一人,干事二人至四人,先经党团讨论或决议,呈报同级党委员会,得其批准后再去士委会议中提出讨论。士委中之同志数量要占五分之三。在一月份以前,各大队士委会之下,还设有小组会(每中队一小组),因便于开党的会议,及加紧士兵政治的训练,后因党形成半公开的时候,士委小组会才取消。士委会的决议除一方呈报高级负责人批准外,全体会员均很服从执行,因此士委会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报告中还提到:军士兵委员会由士兵大会推举委员长一人,设组织科、宣传科、娱乐科、卫生科,各设科长一人,此外还设秘书处、清算委员会、济难委员会(由清算委员会兼)。

  1930年5月,全国红军代表会议在上海召开。会上,多数代表报告了各自所在地区红军创建和斗争的情况,并相互交流了经验。这其中也不乏建立士兵委员会的经验和教训。针对有时出现的士兵和官长的冲突,会议认为:红军中设立的士兵委员会“不是一种带有教育性的组织,而是和长官对抗的一种阶级性的组织”,因为有“监督长官”等职能规定。会议最后决定:“士兵委员会是士兵本身的组织,他的工作是注意军中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帮助党与政治部训练士兵群众。他只能监促官长的行动,他不能直接干涉官长、裁判官长或决定红军的行动。他可以派[员]参加经济委员会,审查军中财政的开支,但不能决定军中整个财政的指〔支〕配与使用。”会议还特别规定:“兵士委员会受团政治部指挥与政治委员指导,政治部须经常派人参加兵士委员会议。士兵委员会在有不利于党不利于革命的表现时,政治部可以下命令解散之。如军中需临时召集各连士兵委员会讨论全连、全营、全团、全师的士兵工作时,团、师、军政治部可临时召集之。”可见,会议对士兵委员会总体上是肯定的,对其设置、权能作了进一步的统一和明确。

  1930年7月13日,红5军前委在给湖北省委并转中央的报告所附的《兵士委员会决议案》中,详细规定了红军中成立士兵委员会的依据、工作总方针、工作方法等。该决议案指出:“兵士群众是军队中主要的组织者”,“兵士是军队的主体,故红军制度规定士兵有成立兵士委员会之权”,是“团结兵士群众革命精神,辅助军事行政机关努力革命工作,监督军官保持士兵在红军中政治经济地位[之]革命团体”;其“作用应当是很大的”,“否则红军之团结精神,红军之政治影响都必然有因之而相当的缩小”。决议案指出,士兵委员会的工作总方针是:1.“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照的主张进行一切工作”;2.“积极参加巩固红军扩大红军的工作”;3.纠正士兵们的错误行动和不良倾向;4.在政治委员指导之下积极进行群众工作。此外,还详细规定了士兵委员会关于维持红军纪律、巩固红军、扩大红军、开展群众运动等具体工作方法。针对曾一度出现的诸如开会讨论问题过小,各级组织不健全、联系不密切,政治委员指导很少,决议执行不坚决等问题,决议案规定:“强健各兵委会”;开会时“应当讨论重大的问题”;“政治委员对于兵委会应负责经常指导之责,不尽责之政治委员兵委会可提出批评并弹劾”;“坚决执行议决案”;“多开兵委会以集中兵士们的意见”。

  1930年9月25日,成立不久的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颁布了《红军士兵会章程》。章程分6章35条,对士兵会的宗旨、任务、职权、组织、工作、经费等方面的规定更为详尽。针对部队正转向正规兵团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士兵委员会实行以来出现的问题,章程规定:士兵会在政治部及政治委员指导下进行工作,有权向军政机关就各种军事政治问题提出建议,向上级就军队管理提出抗议或申诉,有审查、监督军中经济、给养之权,有选派代表参加苏维埃组织之权,但对会员之处罚,只有直接执行警告及开除会籍之权,至于关禁闭、枪决等项须建议主管官处理。鉴于师及纵队以上均设有政治部,而团以下没有政治机关的实际,章程规定:师及纵队以上不设士兵会委员会,团以下均得有士兵会的组织;团营执委会人数减少;连士兵委员会设立常委会和主席。至此,士兵委员会的职责更为明确,设置更为科学,既充分考虑了军队集中统一的特点,限制了其职权,又在可能的范围内赋予其应有的权能,以充分调动士兵的积极性,发扬民主。

  综上所述,经过近3年的摸索和实践,至1930年9月,红军的士兵委员会制度已日臻完善。虽然各部队由于各自为战,具体规定不尽一致,但都解决了士兵委员会设立的基本问题:一是明确了士兵委员会的性质,即是以士兵为主体,通过选举逐级产生的代表士兵利益的群众性组织;二是明确了士兵委员会与党组织的关系,将士兵委员会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三是明确了官与兵的新型关系,二者政治上是平等的,士兵委员会有监督官长之权,对某个问题有建议或置问之权利,但不能直接去干涉或处理,官长必须对士兵委员会经常指导;四是明确了士兵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参加军队管理、巩固红军纪律、监督军队的经济、做群众运动、士兵政治教育。

  红军时期以士兵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民主制度的实行,对于创建领导下的新型人民军队,发挥了其他制度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成为红军区别于一切旧军队的一个重要标志。“‘民主’这个令人向往的字眼,一旦付诸实践,竟能产生巨大的威力,它成为建军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突出特点。”1929年2月25日,湘赣边特委书记杨克敏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红军中最好的现象,就是在民权主义的施行”。

  1、突出士兵的主体地位,实现红军内部的高度民主,建立新型的官兵关系,体现了红军的阶级本质

  士兵委员会主要有两个职能:“一个是政治民主,一个是经济民主”。政治民主即“官长不打士兵,官兵吃穿一样,待遇平等,士兵有开会言论之自由,繁缛礼节之废除”。经济民主即“经济之澈底公开,士兵代表审查决算,伙食由士兵管理,虽每日五分钱,仍能分得点伙食尾子作零用”。

  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的实现,空前地激发了官兵的革命精神和主人翁意识。而且,“由于发挥了士兵委员会的作用,部队的民主作风进一步得到发扬,官兵关系也随之改善了”;“红军各部分间非常团结,内部官兵是弟兄一般关系,非常欢爱”,“彼此相依为命”。1928年11月25日,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红军的物质生活,如此菲薄,又如此苦战不息,仍能维持不疲者,党的作用之外,就是澈底的民权主义之实行。”粟裕也曾充满激情地回忆道:“也许现在的青年人不能体会到官兵平等、废止肉刑这些基本制度所产生的强大威力,因为他们是在人与人的平等关系中成长起来的。而当时,这些基本制度,唤醒了被压迫者长期被压抑着的人的尊严,激发着对未来美好的无限希望,成为大家为事业奋斗牺牲的强大力量。这些新型的制度,是进行政治工作的强大武器。那时对于红军最有力的宣传就是:‘红军官兵平等’,‘红军不打士兵’。这简单的语言,对劳苦农民和广大士兵,具有无穷的吸引力,它是红军阶级本质的具体体现。”

  “因为封建雇佣军队中的士兵生活,简直不是人能忍受的”,民主制度作为红军区别于旧军队的一个显著标志,遂成为“破坏中国封建的雇佣军队之重要政策”,成为瓦解敌军的一个重要武器。由于民主制度的实行,不仅红军“士兵特别满意”,“尤其是新来的俘虏兵,他们感觉得前日的营垒中与今日的营垒中完全是两个世界。他们虽感觉红军的物质生活比较不如白军的好,但精神得到解放,所以尚能相安。同时〔是〕一个兵,前日替敌军打仗不如今日替红军打仗之勇敢,乃是这种民权主义的影响。红军像一座火炉,俘虏兵过来马上熔化”。“每次捉来的俘虏兵不用长官去宣传,我们的士兵都争先恐后的很热烈的去告诉他们红军官长不打士兵!士兵的宣传力比官长的宣传力要大得多”。红军士兵委员会的对敌宣传,成为瓦解敌军的有力武器。1929年2月25日,杨克敏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这些宣传,“启发敌兵的民权革命思想,竟能得到反映,叛变来归的事常常的有,而有许多还在想叛变而苦无机会当不在少数,所以在这民权革命的阶段中,士兵运动之重要与需要,是最紧要没有了”。

  三湾改编后,红军为开展政治工作,需要一个集中性的组织来开展对内的政治训练和对外的群众工作,在适应红军特点的政治部制度还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士兵委员会有效地担负起开展基层政治工作的任务。对此,在1928年11月25日给中央的报告中认为:“士兵委员会健全了,可以不要政治部,工作人员都可以纳入士兵委员会机关里工作,比另设政治部好。此间军队今年四月以前都有政治部,因影响不好,方取消。有政治部,使官兵群众认为政治工作,只是政治部几人做的,余人即以单纯打仗为职务;取消了政治部,人人要打仗,人人还要做政治工作(政治训练与民众运动),才把单纯的军事脑筋打破。”1929年2月25日,杨克敏则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设政治部是国民革命军中的遗留,军中官长士兵都讨厌这个名词似的,而军行所至的当地工作,如发动群众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有士兵委员会可以取代替”,“如写标语,贴标语发传单,演讲宣传,组织群众,由士委督促自动的去干,比设政治部由政治部去督促的要强得多”。唐天际也回忆说:井冈山时期,“我们不仅依靠士兵委员会做一般工作,而且依靠他做政治工作”。另外,新中国成立后普查革命文物时,在宁冈发现的几百条红军标语中,落款最多的是“红四军××团××连士兵委员会宣”,可见士兵委员会在宣传工作中的活跃。

  4、暂时弥补党组织不普及的真空,有效地落实党的任务,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党对军队的领导

  井冈山时期虽然已经提出“支部建在连上”,但由于当时党员人数少,党组织还不普及,而且党组织活动是秘密的,许多工作都是通过士兵委员会落实的。对此,当时在红28团迫击炮连的刘显宜回忆说:“那时,军队开党支部会议是秘密的”,“部队党的组织还刚刚开始创建,连队党支部人数不多,没有多少党员。”“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工作都要发动士兵委员会来做。否则的话,有些事情就不容易办好。确实,士兵委员会在那时是发挥了作用”。“有些问题连长和党代表都处理不了,那么就和士兵委员会的负责人一起开会讨论研究。在我们连队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那时我们连有一半是南方人,非常爱吃辣椒,还有一半是北方人,不大喜欢吃辣椒。南方人当采买时,拼命买辣椒回来,相反,北方人当采买时,一只辣椒也不买,这样为买辣椒这样的一个问题连队产生了矛盾。对这个矛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甚至连长、党代表也没有办法加以很好的解决,怎么办呢?后来连长、党代表和士兵委员会一起开会发动大家讨论,最后决定,南方人不少,辣椒总是要买的,不能不买,但是不能买得太多,要适当地照顾北方人,这个决定得到大家的拥护和支持,很顺利地处理了这个难题。当时,士兵委员会负责连队经济、生活问题,还兼管学习和部队的文娱生活(成立俱乐部后,由俱乐部负责)。即使是一些军事问题,比如怎样打仗,怎样执行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也让士兵委员会发动大家一起开会讨论研究”。出身于红5军的姚喆则回忆说:“当时,党组织是秘密的,有事先由党支部讨论,再交党员讨论,然后交士兵委员会讨论,最后传达到士兵,由士兵委员会去执行。”彭德怀也回忆说:红5军及由其发展而成的红3军团“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起,到一九三〇年八月,部队扩大了六倍,从五月开始一直没有得到休整。有些连队不但没有党的支部,连党员也没有,只有士兵委员会”。

  军队内部的民主,必须是建立在军事纪律许可的范围内,必须是为着加强纪律而不能减弱纪律。“士兵委员会可以保证上级命令的执行,检查军队纪律执行的情况(实际上就是维护军队纪律的执行)”,“教育士兵由不自觉到自觉地遵守各种纪律,克服各种错误思想”;“对于违反军队纪律和民主的行为,士兵委员会有权干涉,并有建议批评军官错误的权力。士兵委员会对官长起了监督的作用”。实践证明:较之旧军队靠肉刑维持军纪,“士兵自觉的遵守纪律及士兵委员会之帮助维持纪律之比打人有效”。

  当然,由于建军初期缺乏经验和制度的不健全,由于传统习惯力量的固执等因素,红军在实行民主制度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地出现了极端民主化和绝对平均主义的错误。这些错误包括:同样用打人的办法惩罚犯错误的连排长;“打土豪时领到了几个鸡蛋、一瓶酒,也要平分”;甚至因“士兵委员会的运用不好,有时超出士委职权的范围,有时又不发生作用,等于空头机关”。对此,罗荣桓认为:“为了反对旧军队的一套带兵方法,实现政治上的官兵平等,建立新式的带兵方法,这就需要进行民主改革。士兵委员会就是实现民主的一个组织形式”;红军初创时期,“部队的真实的情况是民主不够,而不是什么极端民主化和平均主义的问题。因此,只有这样做,才能更彻底更有效地肃清军阀残余。有了民主,才能提高群众觉悟,才能建立巩固的集中。农民的极端民主化和平均主义思想是容易克服的”;“后来由于干部处处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士兵受到感动,他们从实践中也知道了无法绝对平均,觉得那样做没有什么好处,便逐渐改变过来,在自觉的基础上爱护干部、听从指挥了”。也认为:井冈山时期,“在红军的领导上,是用最高度的民主方式,用最广泛的民主生活来根除旧军队的习气;使每个人都了解红军是自己的武装,了解革命是自己份内的事。因之在当时,有许多事情并不是命令行事,部队首长与党代表还没有现在这样大的权力,而士兵委员会在连队中却成了最高权力机关,一切问题经士兵委员会决议通过后,就须执行,没有通过就不能执行,甚至士兵委员会可以决定处罚干部。拿今天看来,这岂不是极端民主吗?的确是极端民主化。但当时没有这种宽广的民主生活,就不能彻底推翻旧制度旧习惯,就不能用群众力量来教育群众自己,启发革命的积极性”。对此,他的结论是:“用群众的力量来教育群众自己,是最有效果的。”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在1965年重上井冈山时会对士兵委员会作出如此高的评价——“士兵委员会和支部建在连上意义一样深远。它们都是井冈山革命精神”。

  如前所述,士兵委员会对红军建设是有重大作用的,而中央对其虽然也提出修正意见,但直至1930年5月前一直是持肯定态度的。但是,这一制度后来却被取消了。至于取消的原因和时间,现有多种说法。有的认为:“由于士兵委员会的职权过大,在一些部队中助长了极端民主化倾向,后遂被取消。”有的认为:“以后由于该组织层次多、机构与党政领导机关重叠、职权分工不清,于1932年被取消”。有的认为:1930年,“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党中央按照‘国家’正规军的要求,颁布了《中国工农红军编制草案》等三大基本条例,里面没有建立士兵会这一项,这些条例的颁布使得士兵委员会制度无形中被取消”。甚至有的提出:“1933年后,由于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影响,士兵委员会制度被取消。”上述认识,或与本文前述史实矛盾,或只触及现象,或模糊含混,都未能解释清士兵委员会取消的真正原因。对此,笔者根据搜集到的一些材料,提出如下见解。

  1930年5月召开的全国红军代表会议,在肯定和规范士兵委员会制度的同时,特别规定:“士兵委员会建立在连部,由全连兵士大会选举负责人。连以上如营、团、师、军等不用有兵士委员会之建立。”关于如此设置的原因,会议认为:“士兵委员会更是士兵群众政治教育的组织,连以上离士兵太远就无成立士兵委员会的必要,自连起才有组织。”。但是,这一规定并未得到完全执行。如前所述,直到1930年9月,红一方面军制定的《红军士兵会章程》仍然规定在团以下设立士兵委员会。

  就在《红军士兵会章程》刚刚制定、还没有来得及贯彻和实行的时候,中央和对待士兵委员会的态度突然发生变化,并作出了取消士兵委员会的决定。1930年9月30日,周恩来在第一次扩大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指出:“士兵委员会要把上层组织完全取消,连的士委组织要逐渐减少它的职权,一直做到取消。”会议结论强调:“士兵委员会,在原则上是要逐渐地取消它,但不是命令式地取消。”10月24日,中央政治局制定的苏区工作计划规定:“原有士兵委员会的组织,要使他的权限逐渐缩小一直到消灭。”是月,中央在颁发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中,没有了士兵委员会的内容,而代之以俱乐部、列宁室等苏联红军开展政治工作的组织形式。

  对于突然取消士兵委员会的原因,周恩来在报告中讲得比较模糊,似乎是认为士兵委员会妨碍了军事指挥,妨碍了党的领导。比如,他指出:“过去是没有集中指挥的建立,四军作战计划要向士兵委员会报告,军事最高指挥把它摆在××,这都是非常笨而严重的问题。”同时,他是在讲到“党的领导作用要绝对的提高”的问题时才提出取消士兵委员会的。稍后,他在1931年2月19日代中央起草发给赣东北特委的指示信中进行了稍微清楚一些的解释:“兵委的组织要从他的权限缩小直做到完全消灭为止,团营以上的兵委,现在便应取消。十军现在已进到大规模的红军组织了,故兵委的存在,多少总要妨碍集中制的执行,为战争的利益,应将他取消而更提高党的权威。”

  然而,如前所述,这个解释并没有反映出士兵委员会的真实的情况。因此,随之而来的疑问是:对士兵委员会情况十分熟悉的周恩来在认识上缘何短期内会有如此重大的改变呢?更让人疑惑的是,中央及军委在要求取消士兵委员会的同时,表现出某种“犹豫”和“矛盾”:一是虽然规定取消士兵委员会,“但不是命令式地取消”,而是“逐渐地取消”,先取消上层士兵委员会,“红军中下级士兵委员会也要看部队去决定”;二是规定:“新创立的红军或是新从敌人军队中瓦解过来的红军,还是要经过兵士委员会这一组织作用的”。

  为什么周恩来的认识在短短几个月内有如此重大的变化?中央及军委为何又有这种“犹豫”和“矛盾”的表示呢?作者觉得,这一情况的出现与共产国际密切相关。

  1930年4月,在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处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军事委员会成员马马耶夫作了题为《中国的游击运动》的报告。他在“没有详细材料”,并不明了红4军党组织和政治机关以及政治委员设置情况的前提下,不仅武断地认为“这些组织还没有完全成形”,而且武断地认为红军的“政治部和支部为士兵委员会制度所取代了”,“士兵委员会的职能不仅是管理方面的,士兵委员会还干预指挥员的任用。这是十分严重的弱点之一”;并特别强调“党应在军队中建立起严密的党组织体系,党不能消失在群众之中”,“党越是迅速掌握士兵群众,士兵委员会越是尽快取消,变成普通的、起提高士兵政治水平作用的社会团体就越好”。因此,他认为:“士兵委员会作为瓦解敌军的手段是好的,但士兵委员会作为组建新红军的手段则不太好。”可见,他依然把士兵委员会与党组织、政治机关对立,从而埋下了取消士兵委员会的伏笔。

  1930年7月29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就红军建设和游击运动问题给中央发出指示信,指出:“决不容许党组织混同于士兵群众和由士兵成立的各种社会团体。党的任务不是要与群众溶为一体,而是要在保持组织上的明确性和独立性的同时领导这些群众”;而“在中国组建红军的情况下,士兵委员会起着政治上团结军队中普通士兵、提高他们阶级觉悟的作用。但是,由于这样的委员会与党组织平行存在,他们试图履行监督、指挥和进行政治工作的任务,所以它们隐藏着最坏意义上的‘委员会至上’的因素、潜伏着士兵委员会对抗党组织的危险。这就是怎么回事党在开始时保留士兵委员会(如果形势需要的话),但必须使士兵委员会接受党的影响,在政治上不起领导作用,只起在党委或其党团直接领导下提高士兵群众政治觉悟的社会团体的作用,而以后党的任务是彻底撤销士兵委员会。由于存在士兵委员会,就出现了朱德和那个军中确立的官兵平等的问题。革命军队中官兵之间的同志关系意义巨大,这是可完全理解的和十分明显的,特别是在中国,这种同志关系与军阀军队中的情况完全不同,因此起了巨大的革命化作用。但热衷于搞‘平等’可能会影响到部队的纪律和战斗力,并为蛊惑宣传、委员会至上等等危险的和有害的现象打开大门”。指示信不仅进一步把士兵委员会与党组织对立,而且把士兵委员会体现的官兵平等这一民主精神与军队的集中统一对立,为彻底取消士兵委员会提供了直接依据。

  1931年1月6日,马马耶夫在同蔡和森、张闻天等人谈话时,面对红军“要不要士兵委员会”的提问,直截了当地回答:“在拥有坚强的党政机关的军队中,不要士兵委员会;士兵的主动精神能够最终靠各种设置——公开的党的会议、小组、俱乐部、墙报、促进委员会等反映出来。”

  共产国际自成立后,其领导体制偏重于集中,到了中期,更发展为过度集权。共产国际五大修订的《共产国际章程》规定:“共产国际及其机关以及党的机关的决议必须立即执行”;“一经共产国际代表大会、共产国际支部的代表大会或共产国际及其支部的领导机关作出决议,这些决议就应当无条件地贯彻执行,即使在一部分党员或地方党组织不同意决议的情况下,也应当如此”。而共产国际的决议往往是根据俄国革命情况写出来的,充满了俄国气息,其结果“一般号召不与各国实践相结合,具体布置代替了原则的指导,变成了干涉各国党的内部事务,使各国党不能独立自主,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创造性。”

  正是在共产国际的指示下,以周恩来为代表的中央被迫作出了取消士兵委员会的决定。但鉴于士兵委员会的实际作用,他们表现出以上的“犹豫”和“矛盾”。

  当唯共产国际马首是瞻的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者于1931年1月上台后,红军中的士兵委员会最终被彻底取消。但是,由于“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在苏区的推行是逐步的,士兵委员会的取消相应也经历了一个过程。1931年2月9日,红16军军委在关于近期工作情况致长江局转的信中仍报告称:“各连有士兵委员会,从团以上设有经济委员会,专事监督,并清算各级军需处理经济与白域筹款和没收工作”。对此,4月7日,中央指出:“红军十六军必须依照国际指示,将自己造成真正红军的铁军”,“兵委的组织只限于连,职权应逐渐缩小,以便在红军巩固以后实行取消,团以上的经济委员会不需要组织,他的经济开支应直接受军部乃至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批核。红军中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应绝对防止”。

  关于士兵委员会被彻底取消的准确时间,目前尚缺乏直接的档案文献。在1948年10月为中央起草的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中曾指出,人民“恢复了在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三二年期间曾经实行有效、而在后来被取消了的军队中的各级党委制和连队中的战士委员会制”。其言外之意,士兵委员会最终是在1932年被彻底取消。而在1931年的相关文献中,不时会出现“士兵委员会”,也佐证了这一论述。不过,此时成立的士兵委员会,均在连以下。例如,3月20日,为准备第二次反“围剿”,总政治部在通令中规定:红军开政治工作人员会议,并规定各级政治委员、政治部科长、宣传队长、“士兵会主席均应到会”。4月1日,团中央在关于红军青年工作的决议中强调:“加紧在士兵委员会中活动(主要以连为单位)”。9月3日,欧阳钦(中央派到中央苏区的巡视员,7月离开中央苏区)向中央所作的《中央苏维埃区域报告》中说:“士兵会(现在叫做士兵会)现在仍有[工]作,以连的单位组织,直属部以伙食单位组织,没有上层的机关,在政治委员领导下工作,他们的工作审查经济文化运动——识字壁报娱乐等,参加群众工作及帮助维持军风纪等,但对于军事行[动]则不干预。”12月14日宁都起义后,红5军团按照中革军委指示,进行整训,其中一项内容即是“在连以下成立士兵委员会”。可见,士兵委员会在1931年并未取消。到了1932年,士兵委员会在文献中基本不再出现。因此,根据以上材料,作者觉得:红军最终取消士兵委员会的时间应在1932年。

  士兵委员会取消后,“左”倾教条主义者机械地“将苏联红军的政治工作一成不变的搬来”,在连队中机械地效法苏联红军建立了许多复杂的组织,“凡是苏联红军中有的他们也都有了”,不是根据自身的需求设立组织,而是“重形式不重实际”,“这就是平均主义没有抓住重点”。机械地照搬照抄,致使红军到1934年“在各部队的连队中(根据对一、三、五军团的检查),政治组织的名目繁多,极不一致,而且许多组织的工作又多重复”。即使是在总政治部于1934年5月15日发布的旨在减少连队政治组织的命令中仍规定:红军各连队“除必须建立党的支部、列宁青年小组、十人团、列宁室、反帝拥苏同盟、互济会的组织外”,还要成立地方工作组、宣传队、经济协助委员会等三种组织。然而,尽管红军中有着如此众多的政治组织,却并没有一个组织能够有效地为发扬政治和经济民主、保障士兵民主权利提供切实保障,于是民主作风削弱了,官兵关系疏远了,其教训是深刻的。

  倾教条主义者的军事错误,确立了在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此后,军队的民主是“通过列宁室(救亡室)、军人俱乐部、经济委员会、民主大会、制定和检查尊干爱兵公约等多种形式来坚持和实现的”。但是,不知何故,作为军队实行民主最主要形式的士兵委员会制度却未被恢复,而直到解放战争后期才重新在连一级设立了士兵委员会。对于这一疑问,笔者未能查到有关的资料,谨在此提出问题,恳请学界同仁不吝赐教。

  实行民主制度,是人民军队的一项建军原则,也是其本质特点和优良传统之一。无论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充分发扬民主,突出官兵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都是保证人民军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条件。研究红军初创时期以士兵委员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制度的发展史,不仅是一个研究人民军队建军原则发端的学术问题,更能以史为师,为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当前和今后人民军队在民主制度建设方面遇到的新问题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