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仪的支持者:请停止辱骂她历史会给出一个公平的评价!
电动自行车新规已经实行有一段时间了,还是有很多的人没办法理解和接受,因为在这些人看来,所谓的新规就是对底层老百姓的刁难。
新国标是个好东西,它限制了车速不能让你发现旁边有汽车失控的时候紧急避险;它限制了车重,令你的电池续航很短,铤而走险去买第三方大容量电池,而且大风下随风飘摇;还限制你一定要装脚踏,这样就规范你的骑行动作,双脚老老实实放在踏板上,动一动脚踏就会把脚打断,而且还限制了穿衣自由。
百姓的心里是有怒气和不满的,尤其是看到大街上到处是交警和辅警拦抓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电动车,甚至有些动作相当粗鲁,没有丝毫的人情味就更令人没有办法接受了。
有网友拍摄到因为骑行者没有佩戴头盔且逆行,且不配合出示驾驶证被告知要暂扣车辆,因此使得男子情绪激动,与执法人员起了冲突,最后被强行拉下车并摁倒。
男子没有依规定佩戴头盔且逆行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和孩子,也给他人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必然要受到相关的惩罚。
但根据当地的道路安全条例,不戴头盔的行为可处警告或者10元罚款,逆行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而上述几位工作人员的行为显然过于粗暴,丝毫不顾及小孩在场,将会给孩子造成怎样的心理伤害。
还有人拍摄到一大批的电瓶车被扣押,集中放置后被摧毁,这些执法人员严重的“不合格电动车”是多少老百姓心里的宝贝啊。
更何况,合不合格作为购买者他可能并不知道,既然厂家允许生产,商家允许售卖,老百姓允许买,但是买回来后骑上路怎么就不被允许了呢?
如果是因为没有上牌照,直接督促车主去上牌,没有保险交期保险,不至于扣押车辆然后摧毁,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是不是也是资源的浪费呢?
诚然,随着电动车的数量慢慢的变多,不守规矩的数量也随之上升,因此制造了很多的交通事故,被管理是必然。
尤其是一些外卖小哥,因为要掐着时间送外卖,不免会闯红灯,在人行道或者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不仅违反了交规,还给遵守交规的人带来安全隐患。
尤其是像一些一些城市,电动车已经多到不得不管的程度,有时候你在路上走得好好的,突然背后就窜出一辆电动车疾驰而过。
过斑马线的时候,乱闯的电动车也让人感受到一定的危险,影响人们的出行,似乎稍有不注意就会被撞倒。
不管是小区里还是商场周围,都会有大量停放的电动车,有些乱停乱放占据了道路的空间,使得一些原本就不宽的道路空间被严重挤压,给他人带来非常大的不便。
因为不规范行驶,骑行改装的电动车导致的事故还真不少,就在不久前,深圳一名外卖小哥骑车摔倒,被自己安装的雨棚扎中脖子身亡。
这就是典型的因为私自加装雨棚制造的安全事故,一出事就成了大事,甚至要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
就在昨天景德镇的一名骑行人员因为闯红灯,直接被大货车碾压身亡,现场相当的惨烈,仅仅2秒就改变了两个家庭,一个付出生命代价,一个在心理和经济上也遭到重创,后果很严重。
确实,大量的电动车乱象需要整改,到了不得不治的地步,出台相关的规定是大势所趋,有的人觉得陈海仪的提案都已经算太迟了,“应该要在还没有成为顽疾的时候就开始治理和管理”。
针对电动车的管理是必然的,但这其中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怎么管?是不是要以符合大众利益为前提?
针对电动车限速能接受,电动车装雨棚影响行车安全也能理解,但是不得安装后视镜是为何?后视镜能让骑行者提前预判,且不会给骑行带来安全影响,为何要取消?
还有就是有关于电动车载人,新规表示不管什么电动车最多载一人,那么对于占比更多的二胎家庭怎么办呢?两个小孩上学一次只能带一个,另一个跟车跑呢?
不是每个二胎家庭都有老人帮忙,也不是帮忙的老人会骑车,更不是每个二胎家庭都买得起汽车。
还有更令人匪夷所思的一点,那就是安装脚踏,但凡骑过电动车的都知道这玩意儿相当鸡肋,如果只是单纯的摆设也就罢了,它可是会带来非常大的安全风险隐患的。
穿长裙的一不小心裙子就卷进链条里了,骑着骑着连人带车都翻了,如果是在人多车多的马路上,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脚踏导致的事故数不胜数,稍有不慎就会被脚踏打到脚,在一定的速度加持下,受伤的程度也是相当严重。
装脚踏的初衷是确保车在没电时能骑行,可是一旦车真没电了你能骑得动?还不如推着车走呢?
老百姓愤怒的不是新规带来的更规范化的管理,而是一些不切实际的规定和管理。
陈海仪代表提案的初心也还是为了百姓的出行安全着想,更何况提出电动车安装脚踏以及载人问题的另有其人,这点不应该让陈代表承受骂名。
请停止辱骂陈海仪代表,历史会给她一个公平的评价,历史会给这个提案一个公平的评价。
我想说的是,与其将评价留给历史,不如当下静心听听民声,了解民情,制定更贴合人民利益的规定。